发布时间:2020-08-15 浏览次数: 分享网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舒贵水
为全面提高市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全国普法办和江西省普法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试点工作要求,近日,南昌市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下发了《南昌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
为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该《制度》规定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四类”学法对象。明确了学法对象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区、开发区)委(工委)各部门、县(区、开发区)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是明确“五项”学法内容。学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共性内容,并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或本单位工作特点、性质,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个性内容。
三是明确“三种”学法方式。主要以自学为主,线上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坚持做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党校(行政学院)一个月以上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主体班,法治课时间不少于8课时;两个月以上的培训班法治课时间不少于16课时。各级各单位“法治大讲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打造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法纪教育实践课堂。坚持实施“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治课”工程,各级党政正职每年讲授法治课不少于2次,其他领导干部讲法不少于1次,讲述法治课情况记录至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四是明确“三大”考核形式。将学法、讲法、考法、述法相融合。领导干部按照学法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订个人年度学法清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每年组织领导干部网上知识学习和考试。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建立新提任领导干部考法制度,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试内容为学法清单制定的共性学习内容。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