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明实动态

有法帮你 红律先锋|我所黄皓律师受邀为南昌市东湖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专题讲座

202685日,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黄皓律师受南昌市东湖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邀请,为南昌市东湖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就如何合法合理应对各类举报投诉暨“职业打假人”应对策略开展专题讲座。黄皓律师拥有十余年年金融从业背景,擅长投融资、公司治理、股权等民商事纠纷,经验丰富,本次专题讲座旨在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为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执法公信力筑牢法治防线。

微信图片_20260811140351.jpg

近年来,随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职业打假群体呈现出目标精准化、行为流程化、诉求利益化、跨域团伙化的新特点。他们往往紧盯医疗机构在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宣传用语等方面的细微合规瑕疵,利用法规细节差异反复举报、复议,大量挤占宝贵的行政资源,给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了严峻挑战。

黄皓律师在讲座中指出,职业打假行为与普通消费者维权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以牟利为核心目的,其行为模式严格遵循举报投诉要求书面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固定闭环,具有极强的程序性和对抗性。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举报,黄皓律师在培训中重点解读了两大核心应对策略,其一,善用不予处罚条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面对恶意举报,执法人员应引导被投诉单位主动举证,阐明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未造成实际危害等事实,从源头切断职业打假人的牟利链条。其二,严格审查证据与适用法律,对于职业打假人提供的证据,必须从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四个维度进行严格核验,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同时,需精准匹配法律依据,严格遵循《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确保过罚相当,避免因定性偏差或裁量失当引发行政风险。

黄皓律师在讲座中强调,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必须坚持区分对象,精准施策的原则。面对正常消费者的投诉,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调解优先、注重服务的方式,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和进度同步,积极化解矛盾,修复消费信任。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则必须坚守依法处理底线,完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不妥协于牟利性索赔,处理方式上坚持严格核查、不主动调解,杜绝以赔代罚


微信图片_20260811140358.jpg

针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高频举报点,讲座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提出了详实的合规指引。病历书写必须严守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六字铁律,严禁刮涂掩盖或篡改,医师执业必须严守法定注册范围,严禁文书造假,处方管理必须坚持医师亲自诊查的前提,严控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医疗纠纷处理需严格落实病历查阅、复制与封存程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讲座最后,黄皓律师结合当前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败诉风险点,再次强调了程序正义与证据意识的重要性。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执法全过程规范有序。

公众号二维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