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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案例|提交AI生成的虚假案例,法院这样判了

大模型井喷式增长,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一键检索同类案件、一键生成参考案例,AI工具的出现的确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高效助力,但技术助力的背后也伴随着风险,AI会说谎,它能无中生有编造完整案号、裁判观点,文书格式天衣无缝,肉眼几乎无法分辨。近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提交AI生成的虚假案例案件判决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20241012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代理意见,其中援引了两个与本案事实、争议法律问题相似的案例,这两个案例的案号为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301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1民终12345号。从代理意见的描述来看,这两个案例的事实细节、法律争议与裁判逻辑,跟正在审理的案件高度契合,简直是完美佐证。然而,承办法官以案号为关键词检索核实后发现这两个案例的内容与真实案件完全不符,与代理意见中描述的事实毫无关系。在法官的询问下,代理人终于承认:这些案例是他根据本案事实提炼关键词后,反复向AI大模型提问生成的,未经任何核实就直接复制粘贴提交给了法院。

2025410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判决书中明确写道:“因无证据证明其系故意提交虚假案例,且事后主动说明来源,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故法院予以批评教育。”在向法院提交参考案例、法条时,应当进行检查和核验,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这起案例已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全国司法系统处理此类问题的重要参考。

技术有幻觉,司法无侥幸。AI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能起草文书、检索法条、案例检索,但面对灰色的现实,面对疑难案件,能于千丝万缕中发现生机、能为查明案件事实四处奔波的真人律师,AI永远替代不了。

案例索引:

人民法院案例库《任某璐诉曹某、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入库编号:2025-18-2-4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