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9 浏览次数: 分享网址
政策松绑助更多人解决创业融资难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放宽条件、提高额度、延长期限……今年,我省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帮助更多人解决创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记者8月16日获悉:今年1至6月,全省共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4.2万人次,带动就业20.2万人次。
今年,我省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原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不仅扶持个人,也扶持小微企业。今后,我省创业担保贷款不再局限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而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对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不再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
我省建立连续扶持机制,对已经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创业,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的情况,提供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已经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创业担保贷款的,视情况提供再扶持。我省还进一步完善贷款贴息政策,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